恒量

【盾铁】白玫瑰/一个陌生男人的来信 (终章)

  


 

那时母亲的身体已有好转,我寄过去的信件已经不能慰藉她,她坚持要是再见不到我便亲自来寻,颓唐和绝望交织之下,我退了租的房子,启程前往母亲居住的乡间。
 
 
南部静谧而优美的田园风光舒缓了我内心的伤痛,母亲很喜欢这里,我也爱上了这里的恬淡宁静,甚至打算在这里买个小房子陪母亲养老。至于我千疮百孔的内心,我原以为我掩盖得很好,直到有一天母亲握住我的手摩挲着,温柔又怜惜地瞧着我说:”我可怜的孩子,别憋着了,我看着心里也刀割一样啊。”那一刻我终于像个孩子一样伏在母亲膝头哭出了声。
 
 
我以为能承受得住你离我而去,没想到还是高估了自己。当时在考恩街上,你朝我走来,和我擦肩而过的那一刻我就清楚,我这整个的一生无非就是等待,等待你的出现,等待你的召唤,等待你的离去,等待你不可能的爱。
 
 
我时常想起你棕色的头发被风吹起来的样子,还有你笑起来时眼睛周围会延伸出去的细纹。连你手指上的那个小痣,都能被我挖掘出来不知疲倦地反复回味。你自己也许都不知道,在你左手无名指的外侧,有一颗棕色的、可爱的小痣,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我在那个夜晚,一整夜都睁着眼睛凝视臂弯里沉睡的你,借着窗外微弱的光将你的模样仔仔细细地在心里拓印了一份又一份,我那时就隐约有种预感:这可能是唯一也是最后一次我能离你那么近了。
 
 
母亲去世后我曾想过,我要放弃你了,我不要再爱着你了。可仅仅只是这么想一想,就像是将我的心脏生生劈一半出来。这么多年过去,对你的爱伴随着我的呼吸、我的悲喜、我的苦难、我的幸福——它就是我。它折磨着我,让我痛不欲生,却也支撑着我,让我在最绝望的时候都能坚持下去。对你的爱像是我用自己的血肉养出的小怪物,我爱着它,却也怕不知道什么时候,它会把我彻底吞噬。
  
  
我知道你忘记了后来的那个我,也从没记起最早的那个我,我们始终行走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你的世界里无数的繁华,我的世界里只有你,而这就注定我永远仰望,永远都只能等待。正如初爱上你时我的预感,我是一脚踏进了一个漩涡里,那股湍流迟早就卷着我去往深渊。
  
 
两年前在母亲的催促下,我有过一个女朋友,是战友介绍的,她是个温柔聪明的姑娘,我们跳舞、看电影、吃晚餐、偶尔做爱,她的包容和善解人意让我度过了母亲去世后最艰难的一段日子,她让我看到了平淡的生活会是什么样,看到了拥有一个家庭会是什么样,却也让我绝望地意识到我永远也没法拥有那种生活。
  
 
从我看到你的那一眼起,我所有的时间都停滞了,像是坏掉的钟表,你给它换了个新的零件,于是它嘎吱嘎吱地开始转动,转过的岁月,都是为你而转的日子。我只能想着你、爱着你,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到生命的尽头。

  

我没想过我还能再见到你。当时我一位战友结婚,我带着女朋友去参加他们的结婚典礼。我那位战友是个炮火面前都没眨过眼的勇敢士兵,可那一天他哆嗦了半天硬是没能给新娘套上那个小小的指环,在场的所有人都善意地大笑,唯独我望着神父面前涨红了脸的那对新人沉默了好久。只有最幸运的人,才能有那份荣幸给自己的挚爱套上那个代表承诺的戒指,而我这一生,哪怕是在自己最狂野的梦中,我都不敢奢望过这一幕。
 
 
婚礼庆典后,我们一起去舞厅里跳舞,每个人都喝了不少酒,嘻嘻哈哈地互相开着新人的玩笑,在笑语闲聊之中,我建议再到一家舞厅去玩。这种灯红酒绿花天酒地的舞厅我一向不喜欢,平时更不会主动去,可是这一次——我却感到有一种难以解释的强烈愿望,仿佛在那儿有神秘特别的东西等着我似的。大家都赞同我的主意,簇拥着两个新人进了那家舞厅。
  
  
刚走进舞厅的正门,我像是感应到了什么,我抬起头,一眼便看到了你。你看上去沉稳了许多,在和身边的人侧首说话,一个姑娘的手安静优雅地搭在你的臂弯。
 
  
那天晚上我以拼命的架势喝着酒,没人能拦住我,我喝了一杯又一杯,跟着大伙儿一起唱些军营里常唱的老歌,那些歌曲似乎又将我带回到那个炮火连天的岁月里,那时候我还不到二十岁,顶着钢盔坐在掩体里,抖着一阵阵被炸下来的沙土,在一截烟盒后面用碳棒画你的侧脸。在那段生死都不确定的时光里,我唯一敢肯定的就是对你的爱,我想要活着回去,活着见到你,活着爱你。或许是我的这份执念太过深重,即使一个炸弹正好落在我身边也没能爆炸。当时战友们拍打着我说我幸运,我只是笑,我所有的幸运早在遇到你的那一刻就用完了。
  
  
酒意逐渐冲上头部,我心里冒出一种按捺不住的欲望,想跳舞,想欢呼。女朋友在一边劝阻着我,可我还是转过头继续和朋友干杯,就在那一瞬间,透过那个晶莹的酒杯,我对上了你的视线。那个刹那,有一样冰凉的或者滚烫的东西羽毛一样地飘落在我的心上,让我的手颤抖起来——你用赞赏的目光看着我,用那种一向撩拨得我心摇神荡的目光看着我,你现在的目光,比起两年前我看到的更加深沉也更加撩人, 唯一没变的是,你仍然没能记起我。
  
  
我苦笑起来,跌跌撞撞地拨开人群朝你走去。你还记得吗?在一个寒冷的冬夜,一个火热的舞厅里,有个醉醺醺的男人求了你一支舞?
  
  
我抱着你旋转,你的笑脸模模糊糊地闪现在我的脑海里,那是我小心存着的,我过往看到过的所有你的笑容,我觉得自己脚尖就踩在过去那些时光的缝隙里,我带着旋转的这个人并不是你,而是我那些痴狂的记忆塑造出来的你。我当着朋友的面,弃我的女朋友于不顾,抱着一个陌生的男人在舞厅迷离的灯光下共舞,别人可以把这归于我的醉酒,我却不能。我的神经像火把一样明晃晃地燃烧着,我头晕目眩,可神志清醒无比。我知道就在这一刻,我已经把我现在的生活全毁了,可是我急不可耐地想再一次亲吻你的嘴唇,想再一次听你戏谑的笑声,与之相比,恋人对我又算得了什么,我的生活又算得了什么,我的存在又算得了什么?我那么爱你,用尽了全身所有的力气,花光了我一生的时间,颤抖着,将自己的心跳允出一半,用来在夜晚计数我低喃你姓名的次数。无论我经历过多少年月,无论我身处何地,只要你一个眼神,我拼死也会跟你走。
  
  
那天晚上我们回到了考恩街上那栋楼,我又听见你的声音,我又感觉到你温存地呆在我的身边,我又和从前一样如醉如痴,又和从前一样感到天真幸福。相隔十多年,我又一次登上你的楼梯。我无法向你言说,在那几秒钟里我是如何对于一切都有双重的感觉,既感到逝去的岁月,也感到眼前的时光,而在一切和一切之中,我只感觉到你,像是我的河流里亘古不变的基柱。你的房间没有多少变化,多了几张画,多了几堆书,有的地方多了几件新的家俱,可是一切在我看来还是那么亲切。你的书桌上还供着花瓶,你当时就是从那里面为我抽出了一朵白玫瑰,那里面现在插着玫瑰花——我的玫瑰花,是在你生日的那天我吩咐一个花店送的。自从你离开我,每年到你生日的时候,我都会让花店送一捧白玫瑰,我没留卡片,没留电话,我别无所求,只希望能有属于自己的一点味道围绕着你。
 
 
我们在你那度过了一个销魂的夜晚,我娴熟地爱抚着你,看着你在我的臂弯里低吟,心里满足又快慰,像是一个孩子拿着缺失的拼图寻了好久,终于在某一天,咔嗒一声找到了最后那一块。我知道,你放纵你的情欲,不加节制,你对我,对于一个陌生的情人是这样的体贴,这样的温柔,这样的亲切而又充满敬意,同时在享受情欲方面又是那样的充满激情,就像是第一次看到你时,我又一次感觉到你本质的这独特的两重性——在肉欲的激情之中含有智慧的精神的激情。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在温存抚爱之际这样贪图享受片刻的欢娱,这样放纵自己的感情,将心门毫无顾忌地向一个陌生人打开,而事后竟然消烟云散,全部归于遗忘。激情也好,放纵也好,我抱着你,一万次地祈求着白昼晚一点降临,让我能多让你停留在我的怀里哪怕一刻。
  
   
可是黎明还是来临了,我们起得很晚,你请我和你一同进早餐。餐室里已经摆好了早点,我们一起喝茶,闲聊。你又用你那坦率诚挚的目光望着我,用亲昵的态度和我说话,绝不提任何不得体的问题,绝不对我这个人表示任何好奇心。你不问我叫什么名字,也不问我住在那里。我对你来说,又不过只是一次艳遇,一段热情的时光,最后在遗忘的烟雾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唯一一次看到你对什么人展露过好奇心,便是我们第一次共度的那个夜晚,我爽快又迫切地说出“好的。”的那一瞬间。但那又意味着什么呢,我不得而知,说不定你自己也很困惑,但那点小小的烦扰于你不算什么,两三日后摇摇头便忘了。
   
  
早餐的最后,你告诉我你得到英国去一趟,去两三个月。我当时面色平静地敲开水煮蛋,心里却恨不得扑到你的脚下求你带着我,“多遗憾呐。”我笑着说。
  
  
“你真的这么觉得?”你的目光有些古怪地望着我。
  
  
一股突然涌起的冲动攫取了我的大脑,等我反应过来时,我已经说完了。“我爱的那个人,也老是出门。”我凝望着你,直直地看进你的眼睛里。
   
  
“他会回来的。”你只是笑着安慰我。
  
  
“是啊,可他回来就什么都忘了。”我站了起来。
  
  
“美好的东西是忘不了的。”你的视线落在我脸上,仿佛想把我的形象牢牢记住似的。我感到你的目光一直射进我的心灵深处,在里面探索、感觉、吮吸着我整个的生命,这让我整个人都发起抖来。
   
  
你要认出我了。我颤抖着想。
  
  
可是你没有。你只是吻了吻我的脖颈,当我对着镜子整理衣服的时候,我看到你将几张钱小心翼翼地塞进我的大衣口袋里。在我爱你的时光里,我从没有恨过你,无论你给过我多大的痛苦,我对你都没有丝毫的责怪之情,可就是那一瞬间,我几乎快要恨你了。
  
  
你怎么能,怎么能用钞票玷污我对你的爱?十三岁到二十五岁,整整十二年的时光,我全都奉献给了你,这十二年里,我的生命在叙说着对你的爱意中度过,你可以不爱我,可你不能践踏我这份爱意。这份从孩子到成人的情感,纯粹而完整,没被炮火沾染,没被悲伤浸湿,依然是最初雪白干净的模样。
  
  
我望着你桌子上的花瓶,用尽了力气才让自己的声音显得轻快又混不在意,“能给我一支你的白玫瑰吗?”
  
  
“当然亲爱的。”你抽出一支递给我。
  
  
“你知道这些花是谁送的吗?”
  
  
你望着那些玫瑰露出一个微笑,“我不知道,每年我生日都会收到一捧,可能是个老朋友送的。”
  
  
我的心一瞬间凉下去,我快步朝门口走去,不想让人看到我脸上死灰一样的表情,我经过前厅时迎面碰上了你的男仆约翰,我几乎撞上他,他闪到一边替我拉开门。就在这一刻,我和他正面相对的这一刻,我看到他的瞳孔猛地扩大了,写满了难以置信。就在这一秒,我那干涸了三年的泪水夺眶而出。你看到了吗?他认出我了,他认出了这个高大悲伤的男人背后那个羸弱羞怯的男孩,那个在你的对面住了三年的男孩,那个爱了你一辈子的男孩!连他都认出我了!我将你塞进我口袋里的钱全都拿出来,胡乱塞到约翰怀里。转身离开你屋子的那一刻我就下定了决心,既然我对你而言虽生犹死,那我又何必在这里贪恋不敢离去。

      

我写不下去了……我的眼前一阵阵发花,我的四肢疼痛……我像是被浸在冰水里一样,我想我在发烧……我不能再写了,可我还有好多的话没有说给你,可我实在抬不起手腕了,别了,亲爱的,别了……能够遇到你,我已经足够幸运了……我要为此感谢你,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让我最后再说一次,亲爱的,我是那么爱你……我已经知足了,我的病痛不会使你痛苦,你美好自由的生活里不会因为我受到一丝一毫的牵绊……这就够了。
 
  
亲爱的……这是我对你的第一个请求,也是最后一个请求。我求你,在生日的时候去给自己买些白玫瑰插在那个瓶子里。
  
 
别了……我永远的爱……

         

       

       

       

   

   

        

   

他两手哆嗦着放下书信,怔怔地望着书桌上那个花瓶,记忆深处有什么东西从河底浮上来,在水面上柔和地闪着微光。他猛地站起来,带倒了椅子,跌跌撞撞地冲出书房。
  
   
“约翰!约翰!这封信是从哪送来的!”
   
   
书桌上的花瓶里,行将凋谢的白玫瑰静静落着花瓣,有一瓣飘到了信纸上,温和轻柔地落在末尾,仿佛一个落款,又像是一个满含无垠爱意的亲吻。

  

  

  

 

     

  

后记:

白玫瑰这篇文到此就完结了,它是我最花气力雕琢文字的一篇故事,也是我最喜爱的一篇,我无法向你们言说我敲完最后一个字的欣悦感。这篇文章的终章送给我最亲爱的菜头 @Amour secret ,她是第一个读到这个故事的人,也是第一个能读出我埋在那些文字背后隐秘情感的人。

谢谢喜欢《白玫瑰》的你们,我们下个故事有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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